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日前正式印发。
财政部
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引见,此次文件中规则的三项
税收政策不区分内外资企业,只需契合条件都可以偃意,但这三条政策是精准的、有针对性的。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引见说,《通知》所提出的三项税收政策针对性很强,起首是明白了关于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王建凡: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要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按照《通知》规则,下一步假设分配的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契合一定条件的,可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
此外,《通知》明白,要把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所得税实行15%税率的优惠政策,由如今31个示范城市扩展到全国范围。
王建凡:一是原来对契合条件的离岸效劳外包业务收入免征停业税,如今是实行
增值税零税率;二是所得税适用15%税率,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相比,门槛更低一些,是鼓舞效劳外包产业开展的重要政策。
以往关于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所得要与境内所得集合计算征税,王建凡表示,在这方面财政部还准备制定更为细化的支持政策。
王建凡:要鼓舞我国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更多地把境外所得分回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