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 今年台风“利奇马”给山东省形成了严峻影响,8月15日,国度
税务总局山东省
税务局特地发布了支持灾区建立的“22条”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全力支持灾区消费自救,尽快恢复消费生活次序。
坚持特事特办,助力灾区重建
台风灾祸发作之时,正好是8月征期行将完毕,招致不少受损企业没有及时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山东省
税务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准绳,在办理时限、办理渠道等方面尽可能的为受灾征税人提供便利。在办税效劳厅设置“受灾企业办税绿色通道”,为受灾企业提供免叫号、免排队的优先效劳,对因道路不畅没有办理业务的企业办理邮寄申报和邮寄
发票业务。当受灾企业非关键材料有欠缺时,提供“容缺受理”效劳,在征税人承诺补齐的情况下先行受理。同时,为受灾企业配置“效劳专员”,“一对一”展开上门精准辅导,提供办税“陪伴效劳”等个性化效劳。
用足用好政策,减轻企业担负
在自然灾祸的不可抗力下,很多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而用好税收政策,可以协助企业将灾祸形成的影响尽可能的降低。山东省
税务局第一时间对相关税收政策停止了梳理整理,在法定允许的范围内为受灾企业减担负、降损失、解难题。
“22条”措施明白,企业因台风灾祸遭受严重损失,经认定契合条件的,在落实
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外的其他粮食购销企业,经救援灾救济粮免征
增值税。企业因受灾形成的资产损失,可按规则予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受灾企业交纳城镇土地运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可按规则给予减征或免征。因受台风灾祸毁损不堪寓居的房屋微风险房屋,经有关部门审定中止运用后,免征房产税。征税人因台风灾祸形成严重损失的,对其于2019年度获得的综合所得、运营所得,按照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90%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税额不超越征税人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理论损失额。
发挥政策引导,鼓舞各界援助灾区
山东省税务部门在主动参与支持灾区建立的同时,用好税收政策的引导效能,鼓舞和支持向灾区捐款捐物,发扬大善,力举善行。“22条”措施明白,对契合条件的企业向受灾地域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则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契合条件的个人向受灾地域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则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财富一切人将财富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书据,按规则免征印花税。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按规则免征印花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