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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革新红利,国度
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
税务局近日举行征税人学堂活动,各级
税务部门以多种方式面向征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展开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及过渡期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活动中,自治区税务局业务专家为征税人讲解个税革新及过渡期相关税收政策并为征税人提供现场咨询辅导,让征税人理解个人所得税革新全貌。这次革新是我国自1980年以来第7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其中心内容是树立综合与分类相别离的税制,完善税前扣除形式,优化累进税率构造,完善涉外税收政策,革新征收管理形式和健全社会配套措施。
专家还经过政策解读,让征税人深化理解过渡期政策内容。这次革新采取“一次修法,两步施行”的工作布置,在周详施行前的过渡期,已提早释放局部红利。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征税人理论获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根本减除费用停止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对征税人获得的个体工商户的消费、运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根本减除费用停止扣除,同时适用新的运营所得税率表。
根据个税革新同一布置,自治区税务局就在前几天持续加强个人所得税过渡期的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在确保征税人知晓税收政策红利的同时,确保扣缴义务人按照新的根本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正确计算并代扣代缴应当由员工交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同时加强征税人情况反应的响应机制建立,让广阔征税人及时享用到革新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