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近日发布公告,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三部门明白: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置办的设备、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历的企业,都可适用上述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缺乏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则执行。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进步至100%。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理论发作数计算,或者按全年理论发作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运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理论运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三部门发布公告之前,9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才能。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施行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这普惠公平、高效直达。
除了三部门公告明白的政策,还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根底研讨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
来源:中国新闻社